註冊要求:
1、商標註冊期:
·申請時所填寫的註冊人必須是亞洲區內的法定個體。
·申請人必須是有關商標的持有人﹑共同持有人或受托人。
·有關商標必須為現時有效的商標。
·申請的域名須「吻合」有關商標。(注)
·申請時須如實填寫商標註冊信息,供註冊局鑒別。
2、單位名稱期:
·即使您的企業尚未註冊商標,也可以在「單位名稱期」申請以單位名稱組成的.Asia域名。
·申請的域名須「吻合」單位名稱。(注)
·申請人需提交註冊證明文件﹐即公司營業執照或機構註冊證書等。
註:在商標註冊期及單位名稱期間﹐所申請的域名需吻合商標或公司註冊名字。以下為「吻合」規則﹕
·英文字詞之間的空格可省去或以連字符(中橫線)代替。例﹕商標為「Good
Luck」, 可註冊「GoodLuck.asia」 或「Good-Luck.asia」.
·類別尾綴如, TM, SM, Ltd., PTE, Inc.
等可省去。例﹕商標為「Good Luck Ltd.」, 可註冊「GoodLuck.asia」.
·商標所包含的「Asia」
字眼可省去。例﹕商標原本就為「ABC Asia」, 可註冊「ABC.asia」.
·不接受譯音。例﹕「中文」不能用「zhongwen」代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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